我国2000年进入老龄社会,预计2025年65岁以上人口将突破2亿,占比由现在的10%升至13.5%,远超7%的老龄社会标准。妥善解决养老难题、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刻不容缓。
第一:“互联网+养老”提供新思路
互联网+养老”秉承互联网开放、便捷、分享的理念,将信息技术、人工智能、互联网思维与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建设相融合。
一、是方便老年人得到便捷服务。
通过建设养老服务平台,整合线上、线下资源,实现了养老服务供给资源的集约化管理和供需有序衔接,实践中优势持续显现。互联网不仅成为线下“交易”的前台,增加了供给、对接了需求、平衡了供需,而且充分拉近了供需双方距离。老年人可通过平台直接预约,足不出户享受便捷服务,有力解决了养老服务“一些地方还将养老服务信息集成到手机端,一键集成多种服务,老年人可方便享受到子女亲情呼叫、120急救呼叫、社区医生医疗咨询、健康管家、医院预约挂号、家政等服务。
二、是扩大了养老服务产品有效供给。
当前养老服务产品总量不足、质量不高、个性化产品短缺,普遍存在“社区能提供什么,老人就享受什么”的问题。对此,部分养老服务平台借鉴电商模式,补贴服务提供商,将一些高消费、边缘性老年服务产品以较低价格引入养老服务平台,增加了服务供给,提高了服务质量。同时,随着平台应用增多,老年服务生产商基于大数据开发出了更加多元、精准的养老服务,发展出了养老服务的“私人订制”,扩大了养老服务产品供给。
三、是提升了老年人安全保障能力。
老年人口的疾病预防对控制和延缓老人进入失能、半失能状态至关重要。随着可穿戴设备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、无线传感等技术的成熟,一些老年服务终端平台已经可以实现对老人地理位置、生理指标、活动能力等数据的实时采集和监控,自动提供相应的安全看护、健康监测、精神关爱和生活服务等。这不仅降低了监护成本,更重要的是,将老年人安全管控服务前置,变疾病治疗为疾病预防,最大程度防范了老年人疾病突发性和治疗滞后性的问题。
四、是推动实现医养结合目标。
实现医养结合的一个关键点是整合老年人信息资源和医疗资源。在一些地方实践中,依托老年服务平台,以社区为单位建设老年人基本信息、养老服务信息、电子健康档案、电子病历等数据库,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和技术支撑。
五、是提升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的积极性。
养老产业一直被认为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新蓝海,但由于投资大、见效慢,社会资本进入步伐始终“雷声大、雨点小”。在“互联网+”的推动下,养老产业发展路径愈发明晰,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养老服务电商平台、终端设备集群和线下服务集群等为主要板块的产业体系,产业链条逐步形成,利润空间慢慢清晰。这直接提升了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的积极性。在一些地方,企业主动投资养老服务平台,并提供免费服务,看重的正是“互联网+养老”产业的市场前景和增值空间。
第二:养老服务平台有待完善
养老服务平台是近两年出现的新事物,在发展初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难题。
一、是整合资源的能力参差不一。
目前全国有上千个养老服务平台,分布于省区、市、县、街道、社区各个层级,但多数以社区为单位,投入小、服务范围窄,没有足够能力整合线上线下资源,有的只能从事简单的信息发布,优势不明显。而且,多数小平台募集资金能力弱,又缺乏必要的“造血”功能,运营难以为继。
二、是平台之间相对封闭,形成新的信息孤岛。
目前民政部建有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,收入了近200万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基本数据;地方民政部门牵头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,也已形成了千万量级的老年人群体数据。虽然数据总量巨大,但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,平台间既无法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,也不能与已有的户籍、医疗、养老服务等信息资源对接,形成了新的信息孤岛。
三、是线下服务不足,部分平台无米下炊。
当前,新开发的智慧养老产品多专注技术层面,以硬件设备为主,能真正下沉到服务端的少,老年人最需要的生活照顾、家政服务、慢病防治、健康管理、心理咨询、精神慰藉、社工个案等创新不足、供给有限。
四、是平台运营普遍存在资金压力。
建成一个2万用户的养老服务平台,费用在300万元左右,若配备呼叫中心、联网报警等系统,则需近千万,每年的运行费用100万元以上。在补贴标准、服务定价等制度尚未完善、盈利模式尚不清晰的情况下,养老服务平台普遍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。
第三:统筹施策推动“互联网+养老”
作为整体模式的变革,“互联网+养老”带来的不仅是技术创新、理念创新,也是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的创新。
尽快制定养老服务平台标准。整合资源、扩大供给、落实监管等,都需以完善标准为首位。尽早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标准,推动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及应用,为数据向生产力转化奠定基础,也为未来可能出现的平台整合预留空间。同时,抓住政府信息平台整合契机,推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与政府信息系统、公共数据互联共享,助力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供需衔接。
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。加大政府扶持力度,明确补贴标准、购买服务目录及价格,在富裕地区普及智慧养老终端设备,兜底保障困难老年群体享受“互联网+养老”服务,有助于推动社会力量成为“互联网+养老”的发展主体。支持互联网平台对接非营利养老服务资源,有助于利用平台优势创新养老服务内容,推动社区自助、互助养老,实现“为老服务”与“用老服务”的融合。
提升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医疗资源的能力。借助医疗体制改革契机,推进医疗机构对接、认可养老服务数据平台。结合分级诊疗试点工作,下沉优质医疗资源,做实家庭医生,试点基层医疗机构、医生与养老服务平台签约医疗服务,推动医疗资源进社区、进家庭。
为“互联网+养老”发展提供优良的政策环境。“互联网+养老”作为新兴业态,尚处于初期阶段,发展面临诸多挑战。要破除“软制约”,鼓励试点、允许试错,营造进入便利、透明开放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。加强制度建设,在养老服务平台设计、质量管理、风险预防、评估评价、隐私保护、纠纷处理等方面,尽早着手研究、制定规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