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日,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西安市智慧养老政策汇总,供市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参考。
西安市智慧养老政策汇总
智慧养老政策简述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5号)精神,扎实推进我市智慧养老政策解读工作,市民政局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工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《西安市智慧养老政策措施清单》,进一步提高全市智慧养老政策知晓度,持续扩大养老政策知晓度,加快我市智慧养老政策实施步伐,推进我市智慧养老政策落实落地。
按照陕西省民政厅、市发改委《关于印发<西安市智慧养老政策措施清单>的通知》(发改社会福利〔2019〕2号)要求,我市智慧养老政策措施已完成及近期相关文件的实施。政策措施对本市智慧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进行梳理,梳理如下:
(一)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补贴
1、服务补贴对象范围
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,其中低保、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,生活困难的80周岁及以上。
2、服务补贴对象
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60周岁及以上,且生活困难的80周岁及以上。
3、服务补贴范围
资助对象
对符合享受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,均按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。
补贴金额
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,按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,每月80元(含70元)。
补贴范围
对上述服务对象服务补贴标准为:
1. 入住养老机构:根据享受本市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,按照失能程度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元、600元、1000元的运营补贴。
2. 居家养老服务: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助洁、助浴、助行、代办、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,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料服务、康复护理服务、精神慰藉服务、文化娱乐服务、健康服务、关爱服务和家政服务。